多年以前做过一个乐器的生意,每天做不少宣传,可并没有卖出去多少。有一次,一个顾客问我,为什么我的代理价格比零售价都高。
与这个顾客细谈,原来,我的货源在实体店销售的乐器的零售价真比的代理价格还高。
这不仅导致的卖不出货,我所做的所有的广告只不过是帮人做了品牌的推广了。
记得在杂志上读到过一个故事:有一个老板在街上开了两家衣服店,同样的衣服,一家卖的便宜,一家卖的贵。老板的生意很好,大家都觉得在便宜的那家店里捡到了便宜。
前面我说的关于乐器销售的问题,其实也是这样的。
最近,一直在某品牌的自行车专卖店拍摄视频。
拍摄的视频发布在我的媒体账号上。
老板说,如果在我这里有成交,我可以拿提成。
做了那么多年的自媒体,对于在实体店拿提成是非常困难的,况且,顾客上门去购买自行车,并不会说我是在哪里看到的广告,所以到你这来买自行车。
如果真的有自媒体账号这么干的话,肯定会饿死的。
广告的作用不仅是让人产生买的行为,它的另一个作用是用某个品牌占据你的选择,在两种商品之间犹豫不绝时,广告给你一个心理暗示:就选这个商品。
如果非要拿商品的提成,除非你将店内的商品做成连接放在视频上。对于自行车这个商品来说,在实体店购买要优于在网上购买的。
本来与自行车专卖店的合作挺好,只因老板说要给我提成,我决定不再到其店里去拍视频了,这个老板真不实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