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只将罪怪到偷的人身上

小区物业是连锁公司,总公司为了调查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,找了第三方公司打电话进行满意度调查。第一次接到电话的时候,把我吓一跳,调查员准确的报出我的信息。核对完信息后开始进行满意度调查。

对物业公司的这个做法我表示怀疑,我们的信息就那么给了别人?正好物业打电话问服务满意度调查的问题,我将我的疑虑说出来,为什么将我们的信息给了别人。物业给出的回答是他们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了合同,要是信息泄露,第三方公司要进行赔偿。

泄露了我们业主的信息,物业公司获益?那物业公司不得盼望我们的信息早点泄露!

中国某大学的学生非法获取毕业生信息,学当年扎克伯格的校内网,在网上进行评比。今非昔比,某大学报警了,警方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马某。据新闻里说,马某可能要负法律责任了。

从这个事件来讲,马某非法获取信息属违法犯罪活动;从被泄露信息的毕业生的角度来看,他们与马某并没有“法律责任”,他们的信息放在学校,学校就有义务保护好学生们的信息,当信息被非法获取时,某学校并没有履行好保护的责任,更不应该将责任转嫁到马某身上。

在学生信息被窃取这件事上,受到“损失”的是毕业生们,他们的损失又该如何补偿呢?

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。比方说现在的送餐服务。送餐员最怕被晚点被投诉,被投诉是要被扣钱的,而消费者在投诉快递员后,并没有因为没有及时收到所点外卖而获益,并且奇怪的是消费者投诉的是送餐员而非平台,消费者忽略的问题是与你有合同关系的是平台而非送餐员。

国内某网购网站有一段时间在测试用无人机送快递。先不说是否能实现的问题,假如真的用机器取代了快递员,那么,送快递时出现的问题将全部投诉到平台上,这真够喝一壶的了。

 

花鼓不花
花鼓不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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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评论

  1. 送餐员这个还真是值得揣摩,个人观点:送餐员的送餐行为,本质是受托点餐平台和餐厅,是一种短暂的雇佣关系,送餐晚的话,也应该是雇主先担责而不是送餐员自己被克扣评分或者罚款,除非能证明送餐员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错,但并不适用,纵然有此行为,也是雇主担责后,再追查送餐员个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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